一、入学要求
中等职业学校毕业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或具备同等学力。

二、基本修业年限
三年


三、职业面向
主要职业类别:电影电视演员、戏剧戏曲演员、化妆师、服装道具师、社会文化活动服务人员、演出监督、其他文化和教育服务人员。
主要岗位(群)或技术领域:戏剧影视表演、综艺表演、歌舞表演、节目主持、社会文化活动服务。
职业类证书:演出经纪人员资格、自媒体运营、人物化妆造型。
四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承技能文明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,良好的人文素养、科学素养、数字素养、职业道德、创新意识,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,较强的就业创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,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,具备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,面向时尚展示行业、文化艺术行业的戏剧影视表演、服装表演、表演编导与组织,能够从事电影电视表演、服装表演、艺术辅导与社会培训、群众文化服务等工作的高技能人才。


1.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、深厚的爱国情感和中华民族自豪感;
2.掌握与本专业对应职业活动相关的国家法律、行业规定,掌握环境保护、安全防护、质量管理等相关知识与技能,了解相关行业文化,具有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,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,具备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;
3.掌握支撑本专业学习和可持续发展必备的外语(英语等)、信息技术等文化基础知识,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,具备职业生涯规划能力;
4.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、文字表达能力、沟通合作能力,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;
5.掌握表演、编创等理论知识,具有对戏剧、影视、音乐、服装等作品的艺术鉴赏能力;
6.具有戏剧表演、影视表演、服装表演的基本能力,掌握两种及以上表演艺术形式;
7.了解现有的文艺形式,具备小型作品自编、自导、自演的艺术创造能力,具有表演艺术辅导培训、社会文化指导的基本能力;
8.了解文旅融合发展的趋势及路径,具有旅游演艺剧(节)目的表现能力;
9.掌握信息技术基础知识,具有适应本行业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需求的数字技能;
10.具有探究学习、终身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,具有整合知识和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;
11.掌握身体运动的基本知识和至少1项体育运动技能,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合格标准,养成良好的运动习惯、卫生习惯和行为习惯;具备一定的心理调适能力;
12.掌握必备的美育知识,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、审美能力;
13.树立正确的劳动观,尊重劳动,热爱劳动,具备与本专业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劳动素养,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弘扬劳动光荣、技能宝贵、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。


五、课程设置
主干课程:服装表演技巧、台步基础、形体训练、服装色彩设计、人物形象设计、镜前展示、服饰搭配与采选、时装营销、流行预测、服装表演编导与组织、毕业设计等。1.公共基础课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,开设以下公共基础课程:人工智能技术应用、大学英语、体育、季羡林国学思想、思想品德与法治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、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、形势与政策、大学生心理健康、军事理论、创新创业教育、劳动教育、国家安全教育。2.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程、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拓展课程。专业基础课程是需要前置学习的基础性理论知识和技能构成的课程,是为专业核心课程提供理论和技能支撑的基础课程;专业核心课程是根据岗位工作内容、典型工作任务设置的课程,是培养核心职业能力的主干课程;专业拓展课程是根据学生发展需求横向拓展和纵向深化的课程,是提升综合职业能力的延展课程。(1)专业基础课程:形体训练、台步训练、时尚美学、声乐基础、台词、表演素质训练、美容与化妆。(2)专业核心课程:表演艺术概论、表演编导与组织、服装表演技巧、镜前造型、戏剧影视表演、舞台形象设计。



六、毕业要求
(1)学时学分要求:本专业毕业要求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,完成2532学时的学习,修满139.5学分。
(2)职业类证书要求:取得规定的职业类证书。
(3)体能健康要求:体质健康测试达到合格以上标准。
